慈濟大學合辦「智財權講座:遠距教學與開放式課程的著作權法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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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照片:教師中心數位教學組

網路資源越來越豐富廣泛,要如何合理且合法的應用這些數位化的資料於教學、學習、研究呢? 釐清 Open Source、Open Data,以及 CC 授權等智慧財產權及公眾授權應用問題,讓教師們課堂使用更安心! 111年10月18日國際導向開放線上教育者聯盟(慈濟大學、臺北醫學大學、海洋大學、臺北科技大學、臺北大學五校共組)聯合辦理「合法運用網路資源於數位教材」,邀請到開放文化基金會林誠夏法制顧問為大家一一解惑。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審議著作權法第46條修正條文時,通過附帶決議,要求主管機關應針對「合理技術措施」提供指引,俾利各級學校及教師遵循,以保障著作權人權益,故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研提指引供各學校及教師遵循。111年 6月15日修正施行著作權法第 46 條規定,並提供遠距教學應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讓教師在疫情期間或未來實施遠距教學時,得以有所依據。

講師提到主張合理使用實務上大家可以努力的方向有轉化原則、不損商業利益及勤勉標示出處。另林誠夏法制顧問也提到不是有賺錢一定不能合理使用,例如:Google Book,電子書閱覽採次數回饋出版商; 也不是不賺錢一定能主張合理使用,例如:谷阿莫-腦漿炸裂少女的影片,影響到廠商行銷,重點在於這樣的使用方式,會不會造成原作者的財產利益折損。著作權法相關辦法及遠距教學應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資料彙整區 [天空學院專區連結]